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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县部门决算实行“一编二审三加强四对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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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3-6

中国会计网

  “一编”:明确职责,确定部门决算报表编报主体仍在单位,会计核算中心提供有关数据,由单位主编决算报表;

  “二审”:单位报表编好后,先由会计核算中心就实际支出数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审核,然后由对口业务股室审核财政拨款等相关数据;

  “三加强”:一要加强部门决算报表之间勾稽关系的审核,二要加强报表间内容的技术性审核,三要加强报表编审分析的编写。

  “四对账”:一是要求各部门编报决算以前做好与县会计核算中心的对账工作;二是要求做好与财政局相关业务股室的对账工作;三是要求做好与预算内和财政专户收入对账工作;四是要求做好与预算上财政拨款人员的核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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