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7月26日,为全面贯彻落实财政部王军副部长在首期“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培训班”上的讲话精神和中注协《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全国培训方案》的要求,江西省注协向行业发布了本省的执业准则培训方案。方案明确了执业准则培训的总体目标、要求和培训方式、确定了省注协、市注协及事务所在培训组织管理工作中的职责。
为保证培训工作切实到位,提高培训效果,根据方案要求,省注协将对远程教育和本省组织的执业准则培训开展培训结业评价,评价范围包括考核和考试两部分,权重各占50%.为配合方案的实施,省注协还专门出台了《培训考核细则》,对学员的课堂纪律、学习表现、学员出勤记录等情况进行考核打分,诸如上课迟到、早退、旷课、代人签到、在课堂上聊天、接听手机等行为将被一一扣分。每期培训结束前省注协将举行结业考试。考核和考试得分两项按权重比例相加为结业评价最终成绩,结业评价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对评价合格者,给予计算培训课时; 60分以下为不合格,对评价不合格者,不予计算培训课时,当年度应当重新修习培训课时;结业评价成绩优异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已建立起一套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顺应国际趋同大势的中国审计准则体系,这将是行业发展过程中一个新的里程碑。下半年,各级协会将把执业准则培训作为工作的重心。积极做好执业准则培训工作,让行业广大从业人员学习好、掌握好执业准则,是执业准则实施到位的前提和保障。江西省注协此次出台一系列培训措施,一方面旨在推动执业准则培训工作的有效落实,另一方面,将借助严格的要求和严厉的措施,提升行业上下对培训、学习执业准则重要性的认识,在行业内树立端正、严谨的学风,引导广大从业人员扎扎实实地学习、掌握好执业准则,为准则在明年全面实施奠定坚定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