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饶县检察院立案查处了一起涉嫌挪用公款92415.01元的案件,犯罪嫌疑人日前将被提起公诉。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汪某系上饶县商业总公司会计兼出纳员2004年元月至2005年6月期间,犯罪嫌疑人汪某利用担任上饶县商业总公司会计兼出纳员的职务之便,从自己经手保管的公司保险柜中,先后多次挪用公款92415.01元,用于个人经营和家庭开支。
2005年6月4日,公司将犯罪嫌疑人汪某的出纳员职务移交给他人,犯罪嫌疑人汪某只移交手上现有保管的公款679485.98元,将被其挪用的公款92415.01元隐匿不移交。直至案发时才被追缴。
新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