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1-18
2004年11月17日,江西省注协在南昌组织召开惩戒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讨论了注协秘书处提请的7个惩戒议案,决定对六家会计师事务所、两名注册会计师及两名注册资产评估师分别处以通报批评、书面检查、谈话提醒及强制培训等不同程度的行业惩戒。
本次行业惩戒的对象主要为2004年度行业业务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师所、拒不参加业务报备的事务所及群众举报查实存在质量问题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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