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地方会计>江西会计>正文


南昌出台建设项目会计委派暂行办法

www.canet.com.cn

2006-5-19 11:17:00

中国会计网

  17日从南昌市政府获悉,为加强市政府本级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的财务管理,该市日前制定了《南昌市政府投(融)资基本建设项目会计委派暂行办法》。根据规定,被委派会计人员与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有亲属等密切关系的,要实行回避制度。

  据悉,实行会计委派的市本级政府投(融)资建设项目包括: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农、林、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市政府全额投(融)资的社会事业建设项目等。

信息日报

打印】【关闭

 
上一篇:江西省注协组织召开南昌市自律公约监督小组工作会
下一篇:江西将逐步公告审计结果

网校课程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