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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市局试行审计项目组长处内竞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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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5-23 15:29:00

中国会计网

  为有效整合审计资源, 市审计局于近期出台《审计项目组长处内竞标办法》。这是继2004年在全局范围内试行审计组长招投标之后的又一创新举措。

  《办法》对竞标项目范围、参加竞标人员基本条件和专业技能条件、竞标程序等均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各部门、处室在年度审计工作计划中选择有一定规模的审计项目在全处范围内进行审计组长招投标,并选择适当时机在处内公告竞标项目名称、审计目标、审计人数和完成项目的时间要求;发标后一周内由处室组织有关人员开展审前调查,并将审前调查报告在处内公布;审计人员于审前调查报告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本处室提出参加竞标的审计实施方案;处室收到方案后于一周内及时组织召开竞标会,由竞标者推介各自的方案和实施审计项目采取的措施以及实施本项目具有的优势。最终由分管局长、处室全体人员和法制处派员共同投票产生审计项目组长。在竞标结果公布3个工作日内,实行双向选择,双选时,审计组长可优先选择本处室人员,当审计组成员达不到规定人数时,可打破处室界限,实行跨处室双选。

  《办法》明确规定:实行招投标的审计项目优先参加省、市优秀审计项目评选;担任招投标审计项目的组长和组员的工作业绩作为评选年度先进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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