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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07年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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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5-8 10:22:05

中国会计网

  (二)各地要认真做好报名准备工作,向社会及时发布考试公告,按时完成报名任务并做好教材征订和各项准备工作。按照人事部要求,为方便考生,资格审查、报名及考试用书的征订工作应在同一地点进行。

  (三)新报名参加此次考试的人员备有以下材霞纯砂炖肀中?/p>

  1、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限经济、会计、审计专业)。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

  4、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四)报名过程中,应注意核对老考生的档案号,以确保档案号的唯一性。老考生只需提供身份证以及上年度档案号的凭据(准考证或成绩通知单)并缴纳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即可办理报名手续。若上年度档案号凭据因遗失等原因而不能提供者,负责现场报名的工作人员在核实其身份后,应积极帮其查对档案号。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请提醒考生保管好,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

  各报名点在报名时对上述材料都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五)关于香港、澳门居民报名参加考试的有关问题,请按照苏人通[2005]42号文件精神执行。

  (六)考试报名表及相关信息项仍同往年,请各市认真、准确地填报考生信息。为了便于考后的信息统计、分析,必须采集报考人员的学历、所学专业等信息,请各地在报名信息采集时加以注意。各市人事局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好报名与资格初审工作,并于6月21日将本地区所有报考人员的信息和报名汇总统计表、初审合格的新报考人员的报名表以及有关材料报省人事考试中心,老考生的有关报名材料不必报审。省人事厅会同省评协对报名资格进行终审。

  七、教材征订

  考试大纲、考试用书由省评协统一组织征订。各市人事局在报名时要做好上述书籍的征订工作,并请各市人事局在4月23日前,将2007年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相关用书征订单报省评协。省评协联系电话:025—83327742,传真:025—83327748。

  八、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人事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6]184号、苏财综[2006]86号)精神,2007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含考务费、试卷费、答题纸[卡]费等)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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