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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湖北十堰分行深化总会计绩效分配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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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9-6 19:33:00

中国会计网

  为提高总会计管理水平,有效防范操作风险,支持总会计依法履职,工行湖北十堰分行于今年1月份开始对辖属19名派驻总会计推行绩效分配考核制度,并考核兑现到位。此次分配制度改革,拉开了总会计绩效工资差距,绩效工资高低之间相差30%.

  通过把总会计等会计管理人员纳入绩效分配改革体系,将绩效工资与其履职情况全面挂钩,拉开了派驻总会计等会计管理人员之间的收入差距,使绩效收入真正体现派驻总会计等会计管理人员的工作业绩,为推进全行管理人员绩效分配改革做出了有益的探索。

  该行派驻总会计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和发展,是管理层实行绩效分配制度改革大胆尝试,不仅有利于充分调动全行派驻总会计的工作积极性,而且更能充分体现出各总会计综合管理水平。在绩效分配考核中,一是总会计绩效考核分配坚持“公平公正、分值设定、兑现到人”的原则,考核指标的设定突出总会计工作特点,坚持指标量化,数据可靠,规避人为干预得分。二是总会计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基本工资按现行的工资制度执行,由市分行考核办按月发放;绩效工资按月计提,按季考核兑现。三是总会计工作考核内容分为业务量、核算质量、履职情况、工作制度、会计管理五个方面,以百分制计算,突出指标量化管理。四是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市分行成立了总会计绩效考核小组,成员由会计结算部和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组成。会计结算部负责按人建立考核台账,按季计算考核得分,并于季后8日前将总会计上季考核分值报送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门根据考核分值计算当期总会计绩效工资,并划转到总会计个人工资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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