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职改办〔2005〕21号
各区人事局、国税局、地税局,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人事厅、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2006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鄂人职管〔2005〕31号)文件要求,经与市国税局、地税局协商,现将武汉市参加全国2006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与科目
2006年6月23日下午 14:00—16:30 财务与会计
2006年6月24日上午 9:00—11:30 税法(一)
下午 14:00—16:30 税法(二)
2006年6月25日上午 9:00—11:30 税收相关法律
下午 14:00—16:30 税务代理实务
财务与会计、税法(一)、税法(二)、税收相关法律四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税务代理实务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须携带2B铅笔、橡皮、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计算器(无声、无编程储存功能)。
二、 报考条件
(一)报考五科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
1、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6年;
2、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4年;
3、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或获非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2年;
4、获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1年;
5、获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6、对非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8年者,可报名参加注册税务师全部科目的考试;
7、对于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技术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1 年,可报名参加注册税务师全部科目的考试。
(二)免试条件(考两科)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2年者(指在税务部门或其它单位直接从事税收业务工作),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三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两个科目的考试。
(三)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报名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考试管理机构提供下列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
2、从事经济、法律或税务代理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
三、考试管理
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五科)为滚动管理模式,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通过全部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考两科为非滚动管理模式,即两科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通过,才能获得执业资格证书。
四、 报考程序
考试报名须由本人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见本站“下载中心”,可复印;也可在本站在线填写并打印,A4幅面,加盖单位印章)一份,持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市人事局右侧)参加全市集体报名汇总,并现场填涂报名信息卡。
已参加过上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只按要求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仍采用上年度档案号。
报名汇总时间:2005年12月26日至30日。同时受理个人报名。
为方便考生个人和单位集中报名,同时确保考生照片在准考证和成绩单上的打印效果,2006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现场不进行数码照相。请考生报名时务必携带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胶版登记照片2张(同底版)。其中一张粘贴在报名表上相应位置,另一张交报名点用于扫描制作准考证。
考生在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后,请在“湖北注税网”(网址:WWW.hbcta.cn)进行登记。
2006年6月19日至22日,市人事考试中心核发准考证。
五、报考费用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鄂价费〔2005〕266号文件规定,考试报名费60元/人。科。
武汉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2006年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及注意事项
为了让您能够方便、快速的办理报名手续,我中心特别提醒考生注意以下事项,请认真阅读:
1、报名时间:2005年12月26日—12月30日上午08:30-11:5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受理单位集体报名汇总,同时受理个人报名。
2、报名地点:武汉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点(江岸区黄孝河路5号,育才幼儿园隔壁)。
乘车路线:68、724、524、70、7、716、533、608、706、805、808、809等路公交车在花桥一村或黄孝河路站下车后步行50米即到。
3、报名须携带资料: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近期两张一寸彩色照片(胶版,由打印机打印出来的电子照片除外)。老考生应携带本人准考证或合格成绩单。因考生照片不合格而造成无法报名,后果由考生负责!
4、准考证领取方式及日期:报名完成后,由考试中心打印准考证领取单,本单一式两份,经考生核对无误签字(考生核对签字后因报名信息出错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如:姓名或身份证号出错而造成考生无法进入考场;级别或专业出错而造成考生无法办理证书等,由考生负责!)并将第一联交还考试中心后有效;在武汉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点报名的考生,请于2006年6月19日至22日凭领证单领取准考证。
特此提示并请各位考生相互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