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关于2008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武财会〔2008〕113号
各区财政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2008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鄂财会发[2008]6号)的精神,全省2008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分两次举行。现结合我市实际,将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遵守会计和其它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二、考试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08年度上半年考试报名时间为3月10日至19日,2008年度下半年考试报名时间为9月17日至26日(报名期间双休日照常工作)。
(二)报名地点
市、区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见附件)。
(三)报名相关事项
1、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属地财政会计管理部门报名。报名工作一律由财政会计管理部门统一组织,不委托代理报名或设立代理报名点。
为了方便高等院校在校学生报考,报名人数在200人以上的高等院校,由学校教学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属地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可考虑上门设立临时报名点,在约定的时间内组织报名。
2、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需要填写《湖北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和《湖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信息卡》,并携带身份证和同底1寸免冠相片2张。其中:符合免试《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的考生,还需凭学历或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审核报名(复印件留存)。审核时,可通过全国各级地方政府的教育网站查对证书编号或相关信息;参加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湖北赛区网上答题成绩合格的在校学生,可免试《会计基础》科目,报名时身份证号必须与网上答题的身份证号完全一致。审查时,可在“湖北省会计人员综合信息集成管理系统‘继续教育管理’”中核对。按照鄂财函[2008]3号文件的规定,符合免试《会计基础》科目的有关人员,只能在2008年度上、下半年考试中选择免试一次。
3、免试二门科目的条件: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
三、考试工作安排
(一)考试科目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二)考试时间
上半年度考试时间: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6月14日上午9:00—11:00
会计基础:6月14日下午14:00—16:00
初级会计电算化:6月15日、21日、22日、28日、29日
下半年度考试时间: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11月8日上午9:00—11:00
会计基础:11月8日下午14:00—16:00
初级会计电算化:11月9日、15日、16日、22日、23日
《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考试的具体场次、时间将根据计算机数量和参加考试人数在规定的时间内顺时安排,考生参加考试的时间以初级会计电算化准考证确定的时间为准。
(三)考务日程安排
1、各报名点应在报名工作结束一周内将报名资料上报到市财政局。
2、考试前10天开始向考生发放准考证,考生领证地点为原报名点。
3、省财政厅于全科考试结束30天内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以通过湖北省财政厅网查询考试成绩。
4、考试合格者自公布成绩后的第20日起,开始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办证地点为原报名点。
(四)考试参考书目
上半年度考试书目:2005年2月财政部印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湖北省会计学会主编2006年3月修订的《湖北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系列辅导教材》(湖北人民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