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0-27 9:30:24
我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办理工作从今日开始。
所有通过合格人员,需携准考证、毕业证、会计从业年限证明、同底版1寸免冠照片3张、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两份,以及工本费10元,于10月18日——10月30日上交到其所在县市区及市直主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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