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市职称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我市的职称评聘工作启动。与往年相比,今年的职称改革和评审工作进一步拓宽了人才评价范围,打破身份界限,更加注重向基层倾斜、向农村倾斜、向一线倾斜。
农村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工作范围更广日前,省人事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工作的若干意见》。根据该《意见》,农村专业技术人才是指在县以下(不含县)工作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农村实用人才,主要包括乡镇教育、卫生、农技推广等事业单位中的专业技术人员,乡镇企业、村办企业和农村非公有制经济中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从事农村农业工作、具有一定学识水平和突出成绩的“土专家”、“田秀才”、“种植能手”、“经营能人”等各类实用人才,以及活跃在农村的民间文体艺术类人才等。
据市人事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农民职称的评价标准重在业内和社会认可,重贡献,重业绩。农村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各级别的职称评定,职称外语考试和计算机考试一律免试;其业绩和成果的奖项可结合基层工作的特点向农村专业技术人员适当倾斜,在原评定标准上降低一个档次和等次。
对于过去长期在农村工作未评定职称的农村专业技术人员,可比照同等资历、同等学力人员申报或报考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对已达到结构比例规定标准的,可根据单位实际经上级人事部门批准后适当上浮;年满50周岁或在农村工作30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可不受结构比例和岗位数额限制。对实行考评结合的专业,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并连续在乡镇工作10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免除业务测试。对不具备规定学历或无学历人员,可实行破格申报。对乡村中小学连续从事教学工作30年以上,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教学效果优良的一线教师,符合晋升条件的,可直接认定中学一级教师或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在评审方式上,对各类农村实用人才的评价,可组织评委深入田间地头,采取实地查看、现场答辩等多种方式,确定其是否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和能力。
基层工作经历分量加重从城市到农村从事教学、医疗、农业技术推广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原有专业技术职务可不受乡镇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和岗位数额限制,直接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城市有下基层支教、支医、支农工作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农村工作的经历作为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条件之一。城市二、三级医院中拟晋升(聘任)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的卫生技术人员在晋升前必须有到乡镇卫生院服务半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2008年开始,建立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制度,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职务应有一年以上在农村任教的经历。
参加“三支一扶”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经服务单位择优录用后,其支教、支医、支农和扶贫期间的工作年限在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时可连续计算,工作业绩予以认可。
有关人员可直接申报从今年开始,军队转业干部、机关分流人员和非国有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直接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据介绍,军队干部转业到我省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和政府人事(职改)部门审核同意,确实具备担任一定专业技术职务的水平和条件,可在单位岗位限额内比照同等学力、资历人员直接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同时,机关分流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非国有单位因客观原因未取得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仍可比照同等学力、资历人员直接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上述人员自享受直接申报政策起4年内可在一个职务系列(专业)、一个职务级别内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原则上申报的最高职务级别为副高级,逾期按低一级职务申报。
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工作有所完善初定专业技术职务的范围和对象:在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不含电大、函大、夜大、自考、职大等成人教育的毕业生。
国家或我省已实行以考代评的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如经济、会计、审计、统计、卫生、出版、档案、图书资料等,仍可初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卫生系列大学本科除外)。
申请初聘的人员,所学专业与现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的,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聘任为“员”级职务;大专毕业,见习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可聘任为“助师”级职务;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聘任为“助师”级职务;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可聘为中级职务;获得硕士学位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三年,获得学位后再从事本专业工作一年,或获得硕士学位前从事本专业工作不满三年,但获得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一年以上,累计三年以上,可聘任为中级职务;博士学位获得者,可聘为中级职务。
新设建设工程、计划生育两个专业今年新设立建设工程、计划生育两个专业,并制定了建设工程(中级和高级)、计划生育(高级)两个专业的申报评审条件。
会计、经济、审计、农业、卫生、高级统计师和计划生育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办法。凡申报评审高级统计师和计划生育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均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高级统计师和计划生育高级专业业务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评审。
部分专业申报评审条件有所修改根据各类人才队伍现状,结合我省实际,今年,我省对部分专业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进行了修改。
主要有:机械工程(中级和高级)、卫生(高级)、档案(高级)、统计师(高级)、出版(高级)、电气工程(中级和高级)、新闻(中级和高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