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财会[2006]15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各单位,中央、省驻峡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会计管理,规范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水平,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部《关于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省市财政部门年初工作安排,经局领导研究同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调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调查范围及对象
三门峡市辖区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中央(省)驻峡各单位及其他组织。
二、 调查内容
各单位对《会计法》、《河南省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执行情况。主要是会计机构的设置及会计人员的配备是否符合《会计法》、《河南省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是否按要求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会计核算是否规范、是否建立内部会计监督机制、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等。
三、 组织形式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分别负责本级会计基础工作调查的组织实施和汇总上报工作,并按本通知要求向市财政局报送有关材料。
市财政局直接负责的调查工作。市直有关单位、中央、省直属驻市区内有关单位应在9月10日前将调查表上交市财政局会计科。市财政局将适时对有关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进行抽查。
四、 调查时间
8月上旬至9月底。
五、调查要求
(一)、各县(市)区要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这次调查工作,要做到周密部署,务求实效。要安排责任心强的同志,来组织完成该项工作,确保调查工作顺利完成。
(二)、各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据实填报各类报表,并做到填写认真、完整、准确、清晰。
(三)、调查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要及时进行总结。通过调查,分析被调查单位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规范和改进该单位财会工作的措施,以促进其提高会计基础工作水平和会计信息质量。并于2006年9月25日前将书面总结和汇总报表等调查资料上报市财政局会计科。
附件:
1、三门峡市会计基础工作调查基本情况汇总表(略)
2、三门峡市会计基础工作调查表(略)
3、三门峡市会计人员基本情况表(略)
三门峡市财政局
二00六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