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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泉县一篇审计信息促政府出台一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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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7-7 13:05:00

中国会计网

  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近日印发了《平泉县财政专项资金支出原始凭证规范意见》(平政办[2006]47号),这是源自平泉县审计局的一篇审计信息促成的一项政府内控制度。去年,平泉县审计局根据专项资金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撰写了《控制税务代开发票 如实反映专项资金去向》的审计信息,被承德市审计局、河北省审计厅和国家审计署《中国审计》采用,同时也引起县政府高度重视。县政府责成县财政局牵头,会同审计、计划、水务、农业、畜牧、劳动等相关部门,制定了这项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支出原始凭证进行控制的规范性管理制度。该《意见》共分为八章三十三条,以现有的财政税务等法律法规为基础,按原始凭证的分类即以采购物资、货物运输、农田水利、培训等不同项目提出了有针对性规范要求,有利于整改当前专项资金管理所存在的问题,增强了基层和基础会计核算的可操作性,又利于项目实施部门和监督检查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同时在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增强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确保财政专项资金支出原始凭证如实反映资金去向,防止违纪违规行为,促进资金的使用效益上起到了积极作用。

平泉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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