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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2006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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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9-22 12:53:23

中国会计网

  按照财政部会考[2005]12号文件要求,现将2006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分为初级资格考试和中级资格考试

  初级资格考试科目: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

  中级资格考试科目: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

  二、报名条件

  (一)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具备相当学历和会计工作年限。

  三、报名、考试时间

  报名时间以当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报名截止到2005年10月底,逾期不再补报。

  考试时间为2006年5月20日和21日上午。

  详情请咨询:0311-85295089、85672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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