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符合部分科目免试人员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主管单位应提供本单位报名汇总表(附件1)一份、报考人员报名表和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年限证明各一式两份及免试表(附件2,手工填写即可)两份,并提交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经济类或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其复印件两份。
相关事宜
1、由于2008年报名方式对比以往有较大调整,各主管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对个人完成网上报名事宜有困难的报考人员,要做好指导、帮辅工作,保证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工作。
2、审查人要在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四、考试收费、教材征订
根据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53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8元)。
考试大纲、考试用书由市财政局会计处负责。
联系电话:3055759、3010609
五、注意事项
1、各科试题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配有答题卡和答题纸。客观题部分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在答题纸上作答。答题用草稿纸由各地考务部门发放、回收。
2、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储存功能计算器。
3、考场严禁携带手机、寻呼机及一切通讯工具,一经查出,按违纪处理。
4、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应试人员“入场摄像,电子验证”制度的通知》(冀人考发[2006]15号)文件精神,考生应在考前60分钟,凭准考证和本人长期身份证进行入场摄像,电子验证。无长期身份证的考生请务必在考试前携带单位证明信(粘贴本人近期照片,加盖骑缝章)、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有效证件到邯郸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考试测评处核实,否则不得进场考试。请各单位务必通知到考生。
5、根据人事部3号令的有关规定,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凡属严重违纪两年内不得再次参加考试的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因提供个人虚假信息,经审核后未能发放准考证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所交纳费用不予退还。(具体停考人员名单可到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报名室218室查询)
6、考前一周凭交费收据领取准考证,不另通知。
附件1:单位报名汇总表
附件2: 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