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地方会计>海南会计>正文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铁路运输企业范围的补充通知

www.canet.com.cn

2006-8-2 19:41:28

中国会计网

 

各直属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免征房产税 城镇土使用税的铁路运输企业范围的补充通知》(财税[2006 ]1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打印】【关闭

 
上一篇: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40条措施的通知
下一篇: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解决办税服务厅排队拥挤问题的通知

·[海南省] 2006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准考证·[海南]06会计(初级)职称考试成绩全科合
·[海南省]06年高级会计师准考证8.15-9.1日·[海南省]会计职称考试考点分布
·[海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海南省]06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6.12-23日报
·海南省“民本审计”关注社会热点·海南审计工作报告着重披露省本级预算执行存
·海南省注协举办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研讨班·海南2005年审计查处违规金额19.1亿元

网校课程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