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特区、区财政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会计从业资格实行注册登记和定期检查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市2006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证有关注册登记事宜通知如下:
一、 注册登记的主要内容
1.会计从业资格证持有和注册登记情况;
2.会计从业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情况;
3.持证人员工作单位、学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现任行政职务变更情况。
二、注册登记时间
2006年4月1日至12月31日。
三、会计从业人员因个人相关信息发生变更而未到县级以上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办理备案的,无故不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不予注册登记。
六盘水市财政局
二〇〇六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