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现场确认须提交网上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或会计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未成功上传照片的考生须持二代身份证原件或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在现场确认时间内进行现场扫描;
4、确认点地址及联系电话
全区按行政区划分设15个报名点(即14个市财政局及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具体如下:
报名点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 南宁市桃源路69号 0771-5331594
南宁市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 南宁市东葛路129号 0771-2189035
崇左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 崇左市城西路66号 0771-7835929
百色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 百色市中山路100号 0776-2823468
玉林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 玉林市建安街1号 0775-2689705
贵港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 贵港市金港大道 0775-4564175
柳州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 柳州市滨江东路1号1-3 0772-2811947
来宾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 来宾市北二路280号 0772-4236385
河池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 河池市惠文财政小区 0778-2285833
桂林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 桂林市中山北路23号 0773-2808345
北海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 北海市北部湾西路19号 0779-3035692
钦州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 钦州市银河街 0777-2832650
防城港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 防城港市桃花湾广场 0770-6102329
梧州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 梧州市文澜路97号 0774-3825977
贺州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 贺州市贺州大道 0774-5135538
5、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可登陆http://www.gxicpa.com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须下载《免试申请表》,并填写一式两份《免试申请表》,同时向广西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批文原件(审验后退回)、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四)考区设置
全区设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五个考区。
1、在南宁市、崇左市、百色市、玉林市、贵港市财政局和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报名点报名的考生在南宁考区考试。
2、在柳州市、来宾市、河池市财政局报名点报名的考生在柳州考区考试。
3、在桂林市财政局报名点报名的考生在桂林考区考试。
4、在梧州市、贺州市财政局报名点报名的考生在梧州考区考试。
5、在北海市、钦州市、防城港市财政局报名点报名的考生在北海考区考试。
六、考试用书
(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根据全国考试委员会审定的《2008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组织编写、出版考试辅导教材及有关参考资料。广西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广西考区的征订、发放工作,考生报名时可自愿购买。
(二)严禁其它单位或个人以全国或地方考试委员会、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考试委员会委员及考试命题专家名义编写、出版考试辅导教材、有关参考资料及举办考前辅导班。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保留对上述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考前辅导班:为方便考生参加学习,广西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利用网络资源与中华会计网校、中国会计网合作,开通了网上考前辅导班。
(四)为方便考生复习应考,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开辟考试问题解答专栏,自2008年6月起陆续回答考生在应考和复习中遇到的问题,请考生届时关注。
如果应考人员在复习备考过程中遇到教材中的专业问题,可向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发传真,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开通24小时传真电话(010-68703206);或发电子邮件:会计科目问题请发送至examkj@cicpa.org;审计科目问题请发送至examsj@cicpa.org;财务成本管理科目问题请发送至examcw@cicpa.org;经济法科目问题请发送至examjjf@cicpa.org;税法科目问题请发送至examsf@cicpa.org。
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对所提问题进行汇总,对考试政策及教材专业问题,研究后集中解答;对涉及现行法规、制度、准则等政策问题,将提交有关机构研究;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原则上不办理对考生个人的解答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