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穗人考中心函[2008]52号
各区、县级市人事局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市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关于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工作的通知》(粤人考中心函〔2008〕23号)精神,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于2008年11月1日举行。为做好我市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
2008年度广州市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凡在广州市参加考试的人员,均须登陆中国广州人事网或广州考试信息网完成报名手续。
(一)报名时间:2008年4月7日-2008年5月9日。
在上述时间区间内,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开通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24小时不间断接收考生网上报名。
(二)报名条件见附件1。
(三)报名办法
任何地方(国内外)打开联接互联网的计算机→寻找到中国广州人事网(http://www.gzpi.gov.cn/gzexam)或广州考试信息网(http://www.gzexam.com.cn) →点击进入“网上报名”→ 考生注册(或登录)→ 在「我的系统」中选择「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系统」,如无,请点击「申请应用系统」 → 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个人简历」 → 点击「考试报名」→ 选择考试类别 → 确认“网上报名协议” → 阅读须知 → 选择考试地点(考区)→ 选择报考级别(科目) → 「打印照相凭条」 → 到指定照相馆照相(相片由照相馆直接上传到报名系统中,考生可于照相24小时后上网查询本人相片) → 相片成功上传后等待网上确认(由报名点在一定时限内网上确认)→查看「个人报考情况」 → 「网上支付」考务费 → 打印《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发证登记表”,此表交单位审核确认盖章并妥善保管,留待办理合格证使用)。详细报名流程图见网上提示。
考生在考试前的7—15天,应自行从网上下载并用A4纸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考试当天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打印的准考证,即“两证”赴考,缺一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试时间、科目
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定于2008年11月1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
考试时间 |
科 目 |
| 11月1日 |
上午 |
9:00——11:30 |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
|
下午 |
2:00——4:30 |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
三、专业设置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调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的通知》(人办发〔2002〕18号)精神,自2002年起,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科目进行调整,公共科目的名称均改为《经济基础知识》,专业设置及专业科目为15个(详见附件2)。
四、考试方式
2008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及题型、题量均与去年相同。本考试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由于采用网上报名,考生必须认真阅读、理解报考条件,并如实填写报考资料,报名点根据考生网上填写的资料安排考试。考试合格后,考生需提供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具体要求待办证时另文通知)进行资格审核。对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予办理资格证书;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因此,考生在成功支付考务费后须即时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交单位审核盖章,待办证时使用。
(二)相片采集注意事项
1.考生网上填写资料后,打印照相凭条到指定照相馆(见附件4)照相,并由该照相馆在24小时内直接将相片上传到报名系统中,或考生自行携带符合规格的相片(见附件5)电子版、“报名发证登记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广东省计算机网络安全协会培训中心(地址:广州市黄华路26号一楼,联系电话83851967)核对后上传相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