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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06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核分通知

www.canet.com.cn

2006-7-17 9:27:00

中国会计网

  对2006年度会计资格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请于7月25日至26日将准考证、身份证(均需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书交至我中心(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湖滨东路319号人才市场大院内C座3楼)考试部。

  按照福建省财政厅规定,查分只涉及分数加总是否正确,不涉及改卷评分。

  核查结果待省级主管部门下发后将公布在人事考试测评中心的网站上。

  注意:目前上级还未定合格标准,05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为60分。

  询咨电话:5156229

  申请书可用手写或打印

  申请书格式如下:

06年度会计资格考试查分申请书

  考生某某参加2006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现对某科目成绩有异议,申请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身份证号:

  准考证号:

  级别:

  查分科目及分数:

  申请人: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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