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地方会计>重庆会计>正文


[重庆市]05年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登记工作的补充通知

www.canet.com.cn

2005-11-23

中国会计网

    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外地在渝分支机构:

    2005年《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注册登记工作已经开始,但有许多从业人员准备的资料不齐全,影响了该工作的正常进行。为了更好地为大家做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登记工作,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发证机关不是重庆市财政局的,均由持证人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调转手续。即将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从区县财政局转入市财政局。调转所需资料如下:

    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IC卡原件;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一式四份,两份需调出地财政局和本人所在单位盖章(办理转入),另外两份只需本人所在单位盖章(办理注册)。

    3、调出地财政局还应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备注栏打印“调出机关:XX财政局”的字样;

    4、一份持证人盖有单位公章的任职证明;

    5、持证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二、发证机关为市财政局的,所需资料如下:

    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IC卡原件;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两份;

    3、持证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三、行业会计人员要如实填写《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可直接登陆“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下载有关登记表。对本人的会计上岗情况、学历变更、专业技术资格变更情况、继续教育学习以及遵守会计职业道德等情况填写清楚,并承诺对所填报的内容及提供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特别是“基础信息表、注册登记情况和调出、调入单位信息”必须填写。

    四、根据《重庆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持证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24小时”的规定,凡未完成2004-2005年度继续教育学习的持证人员,须完成继续教育学习规定学时。已参加协会举办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的,由协会统一打印继续教育学时,若参加其他单位培训的,已完成的学时应由培训单位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打印出来。

    五、请行业会计人员将所有资料于12月15日前交到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办公室,已将部分资料交给协会的,请将其他资料补齐。协会联系人:潘敏,联系电话:63632000.

    2005年11月21日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打印】【关闭

 
上一篇:[重庆]关于2005年《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登记工作的补充通知
下一篇:[重庆市]05年注会考试成绩将于12月底公布

网校课程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