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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会计从业30年可领荣誉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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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9-13 9:05:42

中国会计网

  我市工作满30年的会计人员将获颁《会计人员荣誉证书》。近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2005年度《会计人员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目前已展开。

  据介绍,凡在本市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等单位的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满30年、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和离、退休会计人员均可申请由重庆市财政局验发财政部统一印制的《会计人员荣誉证书》。现从事会计专业教学工作并属于会计专业职务评聘范围的,也可获颁。计算年限按从事财会专业工作起,至2005年12月31日止累计周年数计算。该荣誉证书每两年颁发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单年份的下半年。

  符合条件的会计人员由所在单位填报申报表,已办理离、退休的会计人员,由原所在工作单位申报,并于2005年11月10日前汇总报重庆市财政局会计处。
重庆时报·胡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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