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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7月10日开始会计证有效期延续及注册登记

www.canet.com.cn

2006-6-28 14:49:00

中国会计网

  日前,北京市财政局发布了《关于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效期延续及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京财会[2006]1416号),通知于2006年7月10日至2006年12月31日对北京市会计人员所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进行延续有效期注册登记工作,并指出此次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效期延续到2012年12月31日。

  此次延续有效期注册登记工作涵盖了所有北京市财政局签发的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中央国家机关、部队、铁道部及外省市已经转入本市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通知对此次工作的具体安排作出了详细说明,并公布了各个延续有效期注册登记地点的详细地址、联系方式等。

  同时,通知明确指出此项工作一律不收取任何费用。

  相关连接:关于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效期延续及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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