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财政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文件的要求,摸清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行业(以下简称两师行业)执业中存在的商业贿赂问题、表现形式和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查找原因,进一步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建立抵制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净化行业执业环境,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北京注协)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于5月10日、11日召开执业机构座谈调研会。会议由北京注协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吕国祥同志主持,领导小组副组长汪宁同志、市财政局企业处、会计处、监督处负责人和来自两师行业大、中、小型共计40家执业机构参加了会议。现将会议讨论内容综述如下:
一、商业贿赂定义和危害
首先,商业贿赂要同正常的商业交往区分开来,大家认为,朋友之间、上下级之间、同事间正常的馈赠不能算作商业贿赂。商业贿赂行为是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一种,国家工商局《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二条规定:“本规定所称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在两师行业中,商业贿赂是指执业机构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使自己在争取客户或满足客户需求或提供专业服务等活动中获得利益,而采取的向交易相对人及其职员或其代理人提供或许诺提供某种利益和为满足交易方某种不正当需求而收取某种利益,从而实现交易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商业贿赂违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破坏客观、独立、公正的执业原则,降低了专业报告质量,扭曲会计信息,危害投资者、债权人乃至社会公众利益,妨碍公平竞争,增加执业机构经营成本,败坏社会风气,腐蚀党员、干部和企业从业人员,成为市场经济的一颗毒瘤,成为滋生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的温床。
二、商业贿赂在两师行业中的表现形式
与会同志将商业贿赂的表现形式归纳为4类:一是以招标方为主体的权力部门和以客户为主体的企业,利用手中的权力向执业机构索贿的行为;二是执业机构在承揽客户、取得业务过程中,按其业务收入的一定比例以现金回扣、实物回扣和提供培训旅游等方式贿赂对方单位或个人的行为;三是在执业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但执业机构为了继续保持业务关系,或有意避重就轻,或有意不予披露,或被迫出具不实报告,以博取客户满意或认可等出卖专业准则的行为;四是在执业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客户不予调整或不同意执业机构披露,对相关执业人员给与现金、购物卡、贵重礼品等行贿行为。
三、产生商业贿赂的原因
(一)行业竞争压力过大,执业机构在这两年迅猛增长,而由于国际、国内会计市场进入不对等造成国内许多大业务、大市场由国际会计公司占据,为了争夺有限的市场份额,不得不采取“变通”的手段。
(二)由于权力过分集中,市场发展缺乏公平的竞争环境,信息不对称、行业垄断、行政权力集中、部门分割、地区封闭导致属于卖方市场的两师行业处于弱势群体,造成“权钱交易”的产生。
(三)制度不完善,委托程序不科学,给商业贿赂打开了方便之门。
(四)产品特殊。两师行业以出具各种专业报告为产品,该产品质量、标准不够明确,检验质量的可操作性不强。很难用常规的方法判断产品优劣,使商业贿赂有机可乘。
(五)缺乏严格的监督机制。企业与权力部门对执业机构具有绝对的选择权,掌握着执业机构的“生杀大权”,而我国现行的监督机制对这种权力的监督十分乏力,造成“寻租”和索贿等丑恶现象的出现。
四、解决商业贿赂的途径
首先,国家要从社会大环境治理商业贿赂,建立健全各项法律、法规,加大对商业贿赂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快建立适合我国企业和个人的信用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加大从源头上防止商业贿赂的力度;增强招投标和企业选择执业机构过程的透明性、竞争的公平性、监督的公开性,营造公平执业的环境。
其次,执业机构要以做强做大、诚信执业、提高执业质量为目标,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从强化外部监督、内部控制入手,改进对执业诚信和质量的判断,使之科学化、现代化,与客户建立一种在市场经济中互相需要、互相补充的和平和谐的委托、受委托关系;找准市场定位,实现差异化经营,减缓竞争强度;加强宣传,形成治理商业贿赂气候,以中央大力宣传“八荣八耻”和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契机,突出宣传“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
最后,协会要加大治理力度,深入研究商业贿赂在两师行业中的表现形式、根源和危害,将治理商业贿赂纳入日常监管工作之中,通过制定行业“公约”和会同相关政府部门定期检查、抽查、处罚等手段遏制商业贿赂行为的出现。
市财政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成员单位企业处处长汪刚同志讲话中指出,从中共中央、市委市政府到市财政局,都在高度重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为市财政局治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我们要将此项工作提到很高层面来认识,洁身自好,身体力行,加强执业机构自身管理,各个环节从严把关,要做到环环相扣,特别要防范委托单位出现问题后而引出执业机构在执业过程中的商业贿赂行为。
吕国祥同志在总结发言中指出,市财政局党组出于对两师行业的关心和爱护,将行业治理工作纳入到市财政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范畴之内,所以,我们更要重视此项工作。要在行业内敲响警钟,要采取各种方法尽最大可能冻结商业贿赂在执业过程中的出现。吕国祥同志表示,北京注协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还要深化研究,制定两师行业防范、治理商业贿赂的方案,并一定按照市财政局领导小组的指示,认真完成此次专项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