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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头沟区财政局建立督改联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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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0 10:04:00

中国会计网

该制度是为提高监督成效和监督成果利用水平,确保处理决定和整改建议落实执行而制定的一项内部工作联系制度,具体做法是:每年11月底前召开各业务科室参加的本年度各级、各类检查情况通报会,以联系单的形式,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各业务科室管户分别告知相关科室,把督改责任落实到主管科室。并通过沟通协商、信息共享、协同检查、跟踪回访等有效形式,发挥财政监督在严格预算管理、加强增收节支、保障政策执行、维护财政秩序、提供决策参考和促进财政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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