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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注协关于将石拥军等50名执业注册会计师注销注册的通知

www.canet.com.cn

2007-1-17 9:53:00

中国会计网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25号)、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财协[2002]666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石拥军等49名执业注册会计师(见附件1)注销注册,转为非执业会员,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孟庆余执业注册会计师(见附件2)注销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

  会计师事务所股东转为非执业会员的,请各所将股东变更情况通过注册管理系统报注册部。

  请各有关事务所于2006年12月26日至12月28日携带上述转为非执业会员人员的像片一张,到北京注协注册部领取非执业会员证书。

  二○○六年十二月十九日

  附件1:京会协[2006]136号附件1.doc

  附件2:注销注册人员名单(1人)华青会计师事务所:孟庆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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