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沁源县实施三年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更加完善,该县农民看病不再难。 沁源是革命老区、面积大县,农村人口居住分散给群众就医带来极大不便,“看病难”和“因病返贫”矛盾凸显。为彻底解决这一问题。沁源县从2003年开始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06年沁源县审计局对该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筹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并对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审计建议。该县县委、政府和卫生部门高度重视,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制定和完善了相关政策,并予以实施。 一是提高住院报销比例。县政府在加大宣传力度的同时,把参合农民住院报销比例由县、乡、县外的50%、40%、30%提高到70%、60%、40%,极大的调动了广大农民的参合积极性。 二是改革了住院用药管理办法。实行“单品种单日限费”制度,每天住院用药西药每种、中草药每服费用不能超过40元,医疗机构在使用超费药品前要征得患者同意。 三是完善了政府支付、集体支付、建立周转基金、卫生所垫付4种筹资模式。即:农村五保户、特困户、重点优抚对象和70岁以上老人四种人的参合资金全部通过民政渠道由县财政统一负担;经济条件较好的村民委员会,经全体村民讨论同意后,合作医疗筹资由集体统一支付;对于有一定经济条件或有企业赞助,但又难以保证每年集体支付农民参合资金的村,经村民委员会同意后,实行周转基金;对集体难以设立周转资金的行政村,在卫生所自愿并与农民签署协议,实行卫生所垫付,所垫付资金由卫生所逐步收回。 四是实行特约定点医疗机构制度。该县与潞安集团总医院签订了特约定点医疗机构协议。该县的参合农民在潞安集团总医院住院可享受10%医疗费优惠,并在出院时可直接报销合作医疗补助。目前,沁源县共确定了县、乡、村三级203家定点医疗机构。去年,参合农民已达到124947人,参合率高达96.21%,共支付农民住院报销金额414万元。
山西省沁源县审计局:张锦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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